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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記者 楊育才 朱曉芳
  教育部16日公佈兩項政策,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指標加入高考人才選拔機制,力圖使高考這一人才選拔制度從只看“冷冰冰的分”,到關註“活生生的人”。
  五大綜合素質入檔案
  作為《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重要配套政策,《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規定,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儘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有要求,如熱愛集體、關心他人、有社會責任感等,但這些要求比較抽象,難以直接把握。針對這類問題,意見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每個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點。高校招生時,招生院校要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
  針對當前綜合素質評價“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註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願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
  學業水平考實行等第制
  另一項配套政策《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則賦予學生考試的選擇權,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選。
  此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其他科目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合格即可,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評價學生、評價教育質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計較,學生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一些新的、自己感興趣的東西。
  實施意見還規定,命題應註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各省區市要提前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間、開考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方式等,便於學校安排教學及學生報名考試。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
  上海、浙江已於今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將於2017年整體實施。目前,在學業水平考方面,上海市還通過B+、B-等方式,把ABCDE進一步細分為11個等級,以滿足更高區分度的要求。
  [專家解讀]
  ●清華大學招生辦主任 於世潔
  記錄可空缺,素質評價不面面俱到
  當前的綜合素質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沒有納入中學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學生成長記錄規章制度不健全,收集整理有關材料不及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往由教師“突擊”完成,學生的個性特長很難得到充分展示,對高校錄取招生的參考意義有限。
  於世潔認為,改進後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兼顧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並要求中學堅持常態化實施,中學需要指導學生真實、客觀、及時地記錄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學生沒有參加或事跡不突出的活動,記錄可以空缺,而學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都記入了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這就有效避免了千人一面,不再追求面面俱到,做到了重點突出,能夠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於世潔認為,學生檔案基本格式全省統一,綜合素質評價有望大範圍推行。在人才選拔錄取過程中參考學生中學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這一做法,近年來有不少高校都進行了積極探索。尤其是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高校要求考生在申請表中如實填寫中學階段的學業水平、學科特長、社會公益、文體活動等情況,之後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表進行詳細分析。但格式不統一、名稱不規範等問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給高校帶來了許多不便,這也是綜合素質評價難以大範圍推行的一個重要原因,考試成績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難以得到有效轉變。
  而在改進後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成為了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將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以省(區、市)為單位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檔案基本格式全省統一,高校在招生錄取工作中使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時,操作更加方便、高效。
  (教育部官網)
  [本地連線]
  上海:素質評價細則正在修改完善
  □記者 楊育才 朱曉芳
  晨報訊 昨天下午,記者從上海市教委獲悉,上海市正結合《意見》和本地實際,制訂本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實施辦法。目前,相關辦法正在加緊修改完善、徵詢意見,並將按規定程序報批。一旦獲批將及時公佈。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的建立,工作重點將在高中學校。《意見》要求,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規章制度,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註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避免集中突擊。
  高三學業水平考附加題用於部分學生展示特長潛能
  晨報訊 近日,2015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三4門科目考試實施意見公佈,本報12月16日見報的《教育周刊》C2版《高三學業水平考附加題讓應屆生“嘗鮮”新高考 不影響升學,但與自主招生相關》一文報道有誤。今年春招將按滬教委學〔2014〕60號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的通知》執行,而有關自主招生的政策也將按照教育部出台的相關文件來執行。
  根據該試點方案,2015年春季高考科目確定為“統一文化考試+院校自主測試”。統一文化考試採用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接軌的方式,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兩科目試卷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附加試題”兩部分內容構成:前一部分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命題,分值為120分; 後一部分根據高考選拔要求命題,分值為30分,總分150分。外語直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試卷,分值100分。外語試卷分設英、俄、日3個語種,由報考學生任選1種。外語設聽力考試,聽力考試成績計入總分。統一考試成績總分為400分。統一考試時間:語文160分鐘,數學130分鐘,外語90分鐘。統一文化考試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院校自主測試內容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及專業特點自行確定,測試科目一般為面試或技能測試,面試或技能測試科目為1門,主要考查考生學科特長基礎。註重考查學生的素質和能力,註重為考生減輕備考負擔。院校自主測試分值為200分。
  考生統一考試成績總分必須達到本市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資格線和高校公佈的自主測試資格線以上且其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高校公佈的要求,方可參加高校組織的院校自主測試。
  [新華社評論]
  讓“學生考評”經得起“考評”
  《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 《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出台,意味著這兩項改革離現實越來越近了。
  改變目前一考定終身的高考模式和唯分數論的錄取辦法,符合育人規律,人們盼望已久。但是真到了實施階段,各種憂慮和擔心也更加清晰地浮現出來。公眾主要擔心考試和評價能不能保證嚴肅性、科學性、權威性、公平性,擔心綜合素質評價為特權和腐敗所侵蝕。
  這些改革因為與高校招生建立起直接關聯,從某種意義上講,每次學業水平考試都有“小高考”的味道。搞得好,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 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進教學管理; 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擇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大學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
  在考試命題方面,由省級專業命題機構組織命題的體制已定,但絕不意味著事事都由命題機構說了算。比如,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都必須避免部門內部消化和“近親繁殖”。對於試卷評估和分析,則應由行業內有信譽的第三方評價組織進行,避免命題者自說自話。只有這樣,才能切實並且不斷地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水平,真正起到引導學生學習的目的,併為高校招生提供含金量高的參考。
  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更要客觀直面目前社會整體的誠信水平,最大限度地鑄造有利於提高科學性和誠信度的評價體系。必須從公正性出發,嚴格規範評價程序並執行好制度,從而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在這樣的有效監督之下,學校更有動力保障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從而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
  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也離不開社會大環境的支撐。比如,學生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實踐兩個方面,需要社會機構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務場所並提供更多專業幫助;學生參與生產勞動和社會調查,也需要社會提供機會和安全保障。評價的公正性,更需要專業組織和廣大父母積極而理性地參與和監督。
  兩項改革舉措,都面臨實踐的全新挑戰。避免因戰線長而出亂,對於改革執行者是嚴峻考驗。一起直面挑戰吧,因為我們別無選擇。
  (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  (原標題:全國高考改革配套出台:分數不再是唯一,五大綜合素質評價將成錄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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