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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福州11月3日電 (謝曦)據福建省紀委公佈的消息,福建省武平縣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包括公車私用、公款旅游,武平縣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鐘永通、武平縣工商聯受到處理。
  武平縣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鐘永通公車私用問題。2013年12月1日上午,鐘永通借外出考察幸福工程項目名義,私自駕駛公務用車載其老婆、弟弟前往連城縣考察地瓜乾加工技術。武平縣紀委給予鐘永通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本人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
  武平縣工商聯藉機變相組織旅游問題。2013年12月14日至20日,武平縣工商聯主席高宗泉以參加北京武平商會成立大會名義,擅自同意縣工商聯副主席鐘世星、劉生聰,縣工商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熊偉元前往北京、鄭州、長沙旅游,預借公款4000元/人,包乾使用。武平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給予高宗泉效能告誡,給予鐘世星、劉生聰效能通報批評;武平縣效能辦給予熊偉元效能通報批評;責令鐘世星、劉生聰、熊偉元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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